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现就做好202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
固原市委组织部2023年下达我校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365名,已发展197名,剩余发展计划168名全部分配给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和直属党支部发展党员的,请事先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二、发展党员程序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入党申请人备案
2023年下半年入党申请人信息统计截止9月22日,请各基层党组织于9月22日18:00前将上次备案后新增的入党申请人信息填入《入党申请人备案表》,报组织部办公室(办公楼40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b@nxnu.edu.cn。
2.入党积极分子备案
请各基层党组织将上次备案后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下半年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不得少于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指标的3倍),于12月29日18:00前报组织部备案,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
3.发展对象备案、培训、预审
(1)发展对象备案。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可按照发展党员计划指标上浮10%左右确定。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信息填入《发展对象备案表》,报党总支(支委会)审议后,将有关信息填入《发展对象备案表》,同《发展对象登记表》于9月8日18:00前报组织部备案,备案表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
(2)发展对象培训。学校党委党校拟于9月下旬举办2023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党委预审。备案后,各党支部即可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对于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各基层党组织于9月22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后报组织部预审: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及附表、发展对象登记表、政审证明、发展对象政审表、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1份)。
4.接收预备党员
对于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党总支(支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于10月13日18:00前将《接收预备党员审批备案表》和《拟接收预备党员获奖情况统计表》报组织部,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组织部汇总后提交学校党委研究审批。
5.预备党员转正
对于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事宜,同意转正的报党总支(支委会)进行审议。党总支(支委会)审议同意后于10月20日18:00前将《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备案表》报组织部,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组织部汇总后提交学校党委研究审批。
(二)各二级党委
各二级学院党委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请参考附件3,机关党委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请参考附件4。
1.入党申请人备案
2023年下半年入党申请人信息统计截止9月22日,请各二级党委下属支部于9月22日18:00前将上次备案后新增的入党申请人信息填入《入党申请人备案表》报所在党委备案,各二级党委汇总后将纸质版报组织部备案,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b@nxnu.edu.cn。
2.入党积极分子备案
请各二级党委下属支部将上次备案后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报所在党委备案(下半年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不得少于下半年发展党员计划指标的3倍),各二级党委汇总后于12月29日18:00前报组织部备案。
3.发展对象备案、培训、预审
(1)发展对象备案。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指标可按照发展党员计划指标上浮10%左右确定。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不设委员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信息填入《发展对象备案表》,同《发展对象登记表》报所在党委备案,各二级党委汇总后于9月8日18:00前报组织部备案。
(2)发展对象培训。学校党委党校拟于9月下旬举办2023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党委预审。备案后,各基层党组织即可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对于政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各党支部将以下材料报所在党委进行预审。预审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入党 申请人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及附表、发展对象登记表、政审证明、发展对象政审表、思想汇报(每季度至少1份),预审材料按上述顺序整理。完成时限:9月22日18:00前。
4.接收预备党员
对于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党委研究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相关信息填入《接收预备党员审批备案表》,连同《拟接收预备党员获奖情况统计表》报所在党委备案,各二级党委汇总后于10月13日18:00前报组织部备案。
5.预备党员转正
对于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转正事宜,同意转正的报所在党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将相关信息填入《预备党员转正审批备案表》报所在党委备案,二级党委汇总后于10月20日18:00前报组织部备案。
三、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政治标准。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学校党委将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是 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注意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政治素质,突出思想入党,杜绝“带病入党”,坚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从源头上确保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2.严格发展程序,保证发展质量。各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专职组织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发展程序和发展材料严格把关,做到程序不少、环节不漏、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确保党员发展严谨有序、规范合理,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有效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3.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党支部书记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相关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重点把握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信息的备案,发展对象政审和预审材料的报送,入党志愿书的填写、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新接收预备党员信息的录入等,确保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