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中共宁夏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校《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教育培训纪律的通知》(宁组通〔2023〕38号)精神,现就在干部教师外出培训中进一步严肃教育培训纪律通知如下。
1.融入主题教育。各培训单位要将培训与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师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内容;要贯彻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制定、审批、落实教学计划,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能力培训,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工作任务和干部成长规律因需施教、因材施教。
2.严格人员选派。各培训单位要严格按照培训范围和要求精准选派学员,不得选派与培训主题无关人员参训,不得随意扩大或调整参训对象,不得无故拒绝选派干部参训;要做好统筹工作,避免本单位干部教师多头调训、重复培训或长期不训。
3.加强学员管理。各培训单位要加强学员管理,明确学习要求,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各参训学员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服从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和班级管理,遵守学习培训等各项规定,在培训期间严禁教学活动日私自在外用餐、留宿,严禁饮酒;要自觉维护教学秩序,遵守课堂纪律、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加教学研讨及学习交流,不得无故旷课,确保学有所获;外出参加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等活动,必须着装整洁、言行举止得体,不得参加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培训期间往返必须集体乘坐交通工具,统一出发、统一返程如有特殊情况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向班委会进行报备。
4.严肃考核纪律。要建立健全学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办法,全面考核评价学员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情况、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培训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